瀑布、峽谷與划船主體的琺瑯徽章作品。

金屬開放輪廓與鏤空,留住場景的形狀。

瀑布、峽谷與划船主體的刺繡臂章作品。

依景物裁出的布章,縫出有方向的針腳。

瀑布、峽谷與划船主體的彩繪玻璃作品。

透光玻璃色塊沿鉛條接縫重組場景。

瀑布、峽谷與划船主體的粉彩素描作品。

乾粉筆觸疊擦成景,保留細緻紙紋。

瀑布、峽谷與划船主體的留白刻印作品。

雙色刻印與大片留白,重新編排景物。